加利福尼亞州一名州議員提出修正案,旨在保護州內居民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權利
一名加利福尼亞州議會成員近日提出對一項新近引入的貨幣傳輸法案進行修正,該修正案將保護加利福尼亞州居民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權利。
該法案最初由民主黨參議員勞拉·理查森(Laura Richardson)於2月20日提出,名為《貨幣傳輸法》(Money Transmission Act),其主要關注點是要求在加州運營的數字錢包服務提供商“採取某些行動”以確保其產品的安全性,包括使用雙重身份驗證。
新修正案由民主黨議員阿維利諾·瓦倫西亞(Avelino Valencia)於週五提出,並將該法案名稱改為《數字資產法》(Digital Assets Act),新增了幾項保護加州內使用加密貨幣的條款。
修正案的主要重點是授權加州的個人和企業接受加密貨幣作為商品和服務的支付手段,並在私人個人之間的支付中使用加密貨幣。
此外,該修正案還禁止“公共機構禁止、限制或對該用途施加任何要求”,同時禁止加利福尼亞州對使用加密貨幣作為商品和服務支付手段徵稅。
與此相關的是一項條款,正如Satoshi Action Fund的首席執行官兼共同創始人丹尼斯·波特(Dennis Porter)在接受Decrypt採訪時所說,“該條款明確確認了個人擁有比特幣和數字資產的自主管理權。”
波特指出,這確保了居民能夠獨立管理他們的加密貨幣,而不必將代幣轉移到集中式錢包或託管服務。
“新的法律保護”
儘管經過修正的法案可能不會引入許多加密貨幣用戶未曾做過的事情,波特仍然認為其引入對加利福尼亞州及其在加密貨幣方面的立場具有重要意義。
他解釋道:“這些條款引入了新的法律保護和框架,這些在加利福尼亞州法律中以前並未明確規定,從而為該州對數字資產的處理增添了顯著的新元素。”
法案中的其他條款包括規定加州的《無主財產法》將適用於加密貨幣,這意味著例如交易所將不得不將加密貨幣轉交給州政府,如果相應的客戶至少三年未進行活動並且未回應。
此外,該修正案還擴大了1974年《政治改革法》對加密貨幣的適用範圍,禁止“公職人員發行、贊助或促進數字資產、證券或商品”。
根據波特的說法,這項規定的目的“是防止利益衝突,保持公職的誠信”,這也是議員瓦倫西亞所重視的問題。
波特表示:“通過禁止公職人員發行、贊助或促進數字資產、證券或商品,該法案旨在確保官員不會利用其職位不當影響市場或從此類推廣中個人獲益。”
這一部分可能也是加利福尼亞州(該州主要由民主黨控制)對特朗普(TRUMP)推出的基於Solana的模因幣的回應。特朗普總統在2021年1月20日上任前推出了該貨幣。
雖然沒有記錄顯示加利福尼亞州的任何官員公開推廣或推出過加密貨幣,但這項禁令的納入可能會成為民主黨人願意推動數字貨幣使用的誘因。
一項具有類似聯邦禁令的法案也已提交至國會,儘管由於兩院均由共和黨控制,該法案幾乎不可能通過,至少在2026年中期選舉之前不會通過。
在推特上,Satoshi Action Fund支持這項法案,表示如果加利福尼亞州通過該法案,“將有近4000萬美國人能夠保護他們的自主管理權。”
由特朗普政府首批成員創立的非營利比特幣倡導組織Satoshi Action Fund,近期在與立法者會面並鼓勵其他州通過支持比特幣和加密貨幣的立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該組織最近幫助肯塔基州通過了一項法律,該法律確立了個人對加密貨幣的自主管理權,並確認無論是挖礦獎勳還是質押獎勳都不屬於證券。
同樣,該組織還為幫助塑造圍繞奧克拉荷馬州BTC戰略儲備法案的討論而感到自豪,該法案最近已提交至該州參議院。
對丹尼斯·波特而言,加利福尼亞州引入《數字資產法》以及其他類似法案“反映了美國對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納入傳統金融和法律體系的更大轉變。”
他表示:“作為世界第五大經濟體,2023年州內生產總值接近3.9萬億美元,加利福尼亞州在設定監管趨勢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他補充道,該修正案“表明了加密貨幣越來越被視為合法的金融工具,並需要適當的監管框架來保護消費者並促進創新。”
編輯註:本文已更新,以更正丹尼斯·波特名字的拼寫錯誤。